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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做代孕哪里安全_新生儿连哭三小时医生不懂

时间:2020-03-13来源:www.baidu.com 作者:admin 点击: 980次

新生儿连哭三小时是肚子饿了,婴儿脸部和身上发紫是天气冷。 ”家属认为孩子有缺氧症状,医生却说“没事”,说观察下再观察下。 不诊疗,不分析,不检查,怀化市海联医院就这

新生儿连哭三小时是肚子饿了,婴儿脸部和身上发紫是天气冷。

”家属认为孩子有缺氧症状,医生却说“没事”,说观察下再观察下。

不诊疗,不分析,不检查,怀化市海联医院就这样“观察”新生儿三个小时。

怀化市海联医院超范围行医和医疗设施不齐等问题,2011年没有通过年检;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不能从事剖腹产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家属在医院讨说法,四人遭拘留,调解协议书家属不签字,派出所不放人。

网帖曝料:我的儿子是被庸医“看死”的11月7日晚,湖南某论坛上出现了一条“怀化惊现看死门事件”的帖子。

帖子称,新生儿因缺氧和哭啼不止时间长达3个小时,但是在三个小时里,医生不诊疗,不分析,不检查,只是对家属说观察下再观察下,最后因耽误最佳救治时间导致新生儿不幸夭折。

帖子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了整个事件:2011年11月6日21点13分,产妇彭云花在怀化海联医院剖宫产下一男婴。

经检查婴儿各项指标正常,随后婴儿哭啼不停,院方认为婴儿属正常哭啼,但3小时后,即当晚0点30分左右,婴儿口吐血液。

家属立即转院到怀化市第三医院,该院接诊后,做出了新生儿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肺出血、肺发育不全的诊断,并告知婴儿病情危重无能为力。

随后,婴儿被转入怀化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婴儿终因延误和耽搁最佳治疗时间,最后死亡。

“新生儿连哭三小时是认为肚子饿了,婴儿身上发紫是认为天气冷。

”死亡婴儿的父亲杨轩说,这种荒谬的诊断理论和说法,就是出自怀化海联医院的院长张舜友的口中。

如今,这位失去儿子而伤心欲绝的父亲还沉浸在悲愤之中。

“我的儿子,被海联医院的庸医眼睁睁地看着死。

如果能提前一两个小时转院救治,也许就不会死。

”杨轩告诉记者,婴儿缺氧只是个小问题,但海联医院的值班医生竟然看不懂,麻痹大意,毫无人性,视生命为儿戏。

杨轩说,他的儿子出生后由于缺氧一直哭啼了三个小时。

期间,亲属认为孩子不停哭啼是缺氧的原因,多次找值班医生和张舜友院长,但都未能引起院方重视。

他说,海联医院的医生也没有做出任何相关的诊治方案和分析,却一直说孩子不是缺氧,并明确说孩子不会出任何事。

记者拨打主管业务工作的院长张舜友的电话,张舜友说,没有必要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从张舜友写给家属的证明材料中证实:剖腹产后婴儿哭声好,口唇红润,体重5.9市斤。

记者调查:海联医院涉嫌非法诊疗为调查事件真相,记者来到了湘西南边陲的怀化市。

对怀化海联医院非法诊疗导致婴儿死亡事件进行调查采访。

11月17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市政府办公楼八楼的怀化市卫生局。

在门牌号为809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听说是记者采访海联医院的事情,显得很不耐烦。

该主任要记者去找医政科。

记者来到门牌号为839的医政科办公室,大门紧闭。

记者再次来到办公室告知办公室主任,医政科无人值班。

记者希望他帮忙给医政科长打个电话,他不予理睬。

在8楼卫生局,记者挨个敲了门牌号为822、826、828、806、808的局领导的大门,都吃了闭门羹。

无奈之下,记者只得向市政府办公室寻求帮助。

办公室负责人听完记者的反映后,电话联系了市卫生局领导。

几分钟后,市卫生局的一位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赶到了市政府主任办公室。

面对记者的质问,这位领导解释说,卫生局离市里远,8点上班一般要9点才能赶到。

在局宣传栏里,记者看到办公室主任是夏华,为副调研员。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凡是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获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服务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索取并按要求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三份,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那么怀化海联医院是否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呢?在怀化市卫生局妇社科,记者见到了负责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工作的科长易慧斌,她明确地告诉记者,怀化海联医院从来没有向妇社科申请过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妇社科也绝对没有给怀化海联医院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易慧斌科长告诉记者,怀化海联医院现在还不具备母婴保健的专业技术,达不到《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没有对其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和家庭接生。

记者问易慧斌科长,怀化海联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而开展助产技术搞剖腹产,为什么不去查处时,易慧斌说妇社科只管发证,不管查处。

记者追问,是哪个部门查处时,易慧斌回答记者说,反正不是妇社科的事。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获知,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和家庭接生以及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技术鉴定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责令停止;警告;罚款的处罚。

在怀化市海联医院网站上,记者看到该医院的广告宣传,称海联医院是经市卫生局批准创办的怀化首家股份制医院。

坐落在河西新世纪广场。

医院拥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医、药、技、护专业人士60余人。

是一所具有专科特色的综合医院。

记者了解到,怀化海联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2001年由怀化海联集团创办,随后医院经过几次转手,最后转手到怀化中方县卫生院原党委书记张舜友经营。

记者查实,怀化市卫生局2010年11月1日为怀化海联医院颁发了登记号为PDY02438843120217D2112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性质为营利性,法定代表人是吴校礼。

死亡婴儿的家属告诉记者,怀化海联医院2011年没有通过年检,目前正在整改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梁青松,怀化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记者在他的办公室对他进行了采访。

梁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

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怀化海联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每年校验1次。

记者问怀化海联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今年是否通过校验时,梁科长证实怀化海联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今年没有通过校验。

记者追问没有通过的原因,梁科长坦言,他也不清楚具体原因。

记者纳闷,作为医政科长怎么会不知道原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有难言之隐呢?梁科长说,今年的校验是市医政科委托市卫生监督所搞的。

为了掌握情况,梁科长当着记者的面拨通了市卫生监督所张科长的电话。

梁科长给记者说,2011年的8月,市卫生监督所的杨所长、张科长、唐科员3人一起去怀化海联医院现场校验时,发现海联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却开展助产技术搞剖腹产的问题。

当场就下发了限期3个月的整改通知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暂缓校验和未办理年度校验的不得继续执业。

怀化海联医院何以继续执业呢?医政科为什么不去查处呢?梁科长抱歉地对记者说,医政科不管查处。

记者问是哪个科室可以查处,梁科长笑了笑说,请记者理解,他无可奉告。

梁科长所说查处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怀化市鹤城区卫生监督所,余所长告诉记者,他们于今年的8月和10月20号去过海联医院检查,发现有非卫技人员执业的问题,却没有发现开展助产技术搞剖腹产的问题。

鹤城区卫生监督所当场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2000元。

余所长认为,是医院在玩“**”的游戏,现在发生了新生儿死亡事件,他们会加大检查力度。

怀化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称,怀化海联医院属于非法诊疗将会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卫生主管部门也将对其重罚。

令记者惊奇的是,怀化海联医院这样一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通过校验,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院居然还是怀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位,怀化市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

律师说法:海联医院构成非法行医罪王军,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告诉健康导报记者,海联医院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对于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因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医疗活动而造成严重后果,对行为人应该按非法行医罪进行处理。

王律师说,尽管该医生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具有行医资格,但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超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行医的,与其他人员非法行医没有本质区别:行为人虽然取得了医师资格,但故意超越职权和能力范围,从事医疗活动,主观上的过错表现为故意而非过失,这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之一,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是有严格区别的。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讨说法,四人遭拘留,签字才放人“儿子没了,可是我的损害这医院可以用钱来弥补吗?究竟谁是凶手?该医院还是主管部门?”“我不要他们的钱,我的儿子虽然死的很冤,碰到了毫无医学常识的庸医,但是我不会放过他们的,我要求上级政府跟主管部门关闭取缔海联医院。

”杨轩说,当时主持协商调解的政法委和卫生局的人竟然轻描淡写,想包庇这个非法医院。

“没有母婴保健技术服许可证,也没有通过年检,竟然允许营业,值班医生和院长连婴儿缺氧症状都不懂,还能开展剖腹产手术?”杨轩气愤地说。

本该关门停业的怀化海联医院却一直在营业。

海联医院根本没有具备剖腹产的设施条件,连技术人员都是临时从其他医院聘请的。

怀化市卫生局、鹤城区卫生局在纵容和包庇怀化海联医院,放任该院非法诊疗,是完全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杨轩怀疑市、区两级卫生局与海联医院存在某些经济利益上的勾搭。

为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愤怒的杨轩失去了理智,11月16日,他把孩子的尸体摆到了海联医院门口。

17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海联医院的大门悬挂着一幅“海联医院看死我儿,还我公道”的白色横幅。

一块白布下盖着婴儿的尸体。

门口挤满了围观的市民。

一台怀化巡警110警车就停在医院门口,内有4名荷枪式弹的警察正在待命。

在医院对面的博宾大酒店门口也停着一辆面的警车。

下午记者在返回西安的路上,接到杨轩的家人打来的电话,称杨轩和他的父亲等五人在记者离开后不久,竟然被当地公安拘留。

随后,记者拨打鹤城区公安局纪委书记陈绍前的电话了解情况,陈证实家属已被拘留。

记者拨打鹤城区河西派出所教导员贺显好的电话了解情况,贺显好拒绝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11月22日,死亡婴儿的亲属给记者发来短信说,昨天晚上7点,婴儿的父亲杨轩从拘留所出来了。

说要关12天,但是在拘留所被胁迫签字后,派出所就放了他们被拘留的4个人。

“昨天下午4点左右,河西司法所的一位姓张的调解员拿着4份补偿协议调解书逼我签字,张说,签字后就让我们4个人出去,我弟弟说,如果我不签字,派出所就要刑拘我们4个人送看守所关押。

”杨轩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海联医院说要一直告他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因当时他在拘留所里面,家里人都急,但是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后,河西派出所将杨轩等4人放回家。

“当地公安民警只保护医院,却不保护我们受害者,黑心啊!”“儿子,我一定要将这些非法医院端掉,为你的死讨个说法,不要让这家黑医院再害人。

”杨轩说,他们4个人在拘留所被关了4天,共化掉3000元的冤枉钱。

他说,可恨的是,自己一个17日早上才从福建打工回来的朋友,因为关心他,才去医院门口了解情况,派出所的人竟不分青红皂白,也将他带走给拘留10天的处罚.杨轩认为,这完全是派出所与医院勾结,想打压报复死者家属,目的无非是想少赔钱,推卸责任而已。

死亡婴儿的家属很气愤,认为怀化海联医院非法诊疗致死婴儿,正是当地卫生部门长期放任其非法行医而造成的危害,此事发生多日,市、区两级卫生局仍然不愿作为。

而婴儿父亲去医院讨说法,却被当地公安以扰乱医院秩序拘留。

新生儿死亡事件已经发生二十天了,怀化市卫生局至今也没有对海联医院作出任何相关处理,医院仍然还在营业。

是真如死亡婴儿的家属所言,卫生局与海联医院存在某些经济利益勾搭?还是卫生局有难言之隐?为避免悲剧不再重演,记者呼吁怀化市卫生局依法吊销海联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为死去的婴儿讨回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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